几盒川贝

【多厂/all厂】无网之获(1)

翻文档才发现自己竟然想了这么多多厂脑洞

1.

明凯的城府,是禹都大街小巷男人口中最喜欢瞎扯淡的话题,这个有手段周转在皇室和江湖间的狠人,他总可以引申到足够广的范围,仿佛万事万物都逃不开明凯的安排。

那滇池边上,风吹草低,翠绿的密林托着无数凤凰花烧上云巅。外人只看得见一砖半瓦。

更深处的谷中,灰瓦白墙的建筑依着山势绵延成一片,生命如繁茂的树木生长。

这里就是明凯的“家”。

滇门起于何时?人们追究来去,觉的也不过大明这几十载罢了,毕竟滇门现任首领,姓朱,正是天子之姓。可这新鲜青瓜绿枣似的小小滇门,这几年间也发展成江湖中无法忽视的庞然大物了 。

作为滇门第二阵和第七阵的共用的僚首,明凯并不如传闻中那样一手遮天,在滇门,黍,走,运,络,兵,射,杀七阵僚首之上还有左右宗主,再往上才是大首领。用他自己的话说,我也不过是一个打工仔。

明凯急匆匆的穿过十二支街,这是三阵的活动区域,成片的建筑群也主要集中在这座山上,因为运阵主要负责门内弟子的培训和招揽,还算不上是滇门的内部,很多外人也能进出这边,离真正的中心距离又远,就自然形成了眼前平常城镇一样的街巷,人群来来往往,叫卖不断,十二支街这边除了滇门管理的演武场非特殊情况是不许用轻功赶路的,明凯讨厌这个规定,想着自己当了老大后,这个规矩必须改。

2.

禹都挨着运河,街上的酒水味和胭脂味纠缠在一起,嘈杂中还杂着弦乐和码头的号子声,李汭璨听着皱起眉来。

黑衣的少年剑客坐在角落里,桌上是酒馆里最便宜的两样小菜,就着送的茶水,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显然在等人。

带斗笠的男人坐在他对面时,一壶茶已经见底了,楼下的乐声响的愈发有气无力。

“怎么不挑一个包厢呀。”来人抱怨了一句。

“没钱。”李汭璨翻了个白眼,舔着手指,把盘子里最后一块豆干咽下去。

“我请客呗,想吃什么。”对面一点恼火都没有,语气笑吟吟的。

“……,饿。”李汭璨就发了一个音,对面马上心领神会。

“好吧好吧,就去水养坊。不过那就不能穿这个去。”说着拉起李汭璨的手。“走,带你先换件衣服。”

两人走后,小二迎进来新的客人,新的话题也被讨论起来。“詹右使死了。”“是不是明凯安排的。”众人点头,喧闹的声响一下变到只到窃窃私语的程度。“十有八九,就算不是他干掉的,也脱不开干系。”

3.

明凯是谁?你在禹都随便逮着个八岁的娃娃都会回答,杀人越货,无恶不作,欺软怕硬,仗势欺人。什么坏词恶心,他就是最贴近明凯的形容。

但李汭璨不这么想,他偷眼看外面和掌柜聊天的明凯,卸了斗笠露出他那张其实还算温和的脸,和点头哈腰的掌柜说笑,没有一丝传闻中的可怕样子。

伙计把李汭璨当成个木偶摆弄,丈量他的身材。突然惊叫了一声,引来外面两人的目光。“怎么了?莫惊动客人。”

“没,没事。”伙计哆哆嗦嗦的眼神,来回在李汭璨冰冷的眼神和刚才还被扎进腰间的被新鲜血液濡湿的下摆上移动时,明凯已经心领神会的将一锭银子推向了掌柜。“我这兄弟做些杀猪的活,不光彩,不要声张。”掌柜的立马明白过来,不声不响的收了。

明凯确如传闻中干这些人命相关的买卖。

李汭璨穿着新衣服,黑底红边,剪裁合适,更是个干练俊俏的小伙子了,长手长脚身材瘦高,虽还是耷拉个肩膀,路过镜子时,视线还是不禁停留了几秒,明凯看着高兴,谢了掌柜后追上不停步子的李汭璨,顺手压了压年轻人额前膨起的刘海。李汭璨扭过头去,却慢下脚步,两人就那么并肩走着漫步在午后的街道上,阳光洒满,各自看不到身后的阴影。

4.

天才刚暗,水养坊已经挂上了彩灯彰显自己的排面,凉滟湖被照亮了一半,水上画舫有人抛下几百只粉色的荷灯,秋日清冷的月光都要融化在这暧昧的胭粉色中了。

明凯入神的看着,他喜欢这种外表柔软漂亮的东西。

“我败了。”李汭璨低下头,萎靡无所遁形。

“没事没事。”明凯给他碗里加了个鸡腿,笑眯眯的,似乎真的不介意这个,

明凯喜欢给人加鸡腿,他觉的这个行为就叫关心,白纸黑字的写在他的处世规则上,所以人人都吃过明凯的鸡腿,其中大部分人都明白那不是关心。

十五天前他也这样给李汭璨夹了只鸡腿,那时李汭璨撇着嘴丢到一边,反而来抢他眼前的山药。他就笑着说。“好好好,都给你。十七天内,再无能超越你的人,我就带你去天王山。”说着惋惜的拨弄了下只剩秋葵的秋葵山药。

李汭璨真的不喜欢鸡腿,这种又柴又腻的食物,搁在以往他有权利直接丢掉,但这次他就那么一口一口的啃完了那只依旧又柴又腻的鸡腿,骨头也嚼碎了咽下去,噎住了好几次,灌酒下咽时呛出来眼泪,明凯就看着他,也没说话,他什么动作也没有,只是看着。

十五天前另一个年轻人也是这样,他不比李汭璨张扬,面上看着怪乖的少年,第一次见面,话都说不顺溜,还没有过跟明凯抢菜吃的机会,这孩子没喝过酒,却要强的咽了下去,眼泪当时就出来了,但他的手很稳,拿着剑的时候更稳,三指扣在上面比磁石还牢固,劈断几颗头颅,像是切开几头萝卜。那孩子接到任务后说。“杀了詹右使后,”

“我能留下吗?”李汭璨红着眼,说话脸颊鼓鼓塞塞的,明凯看着觉的他像只小松鼠,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着急,看你都噎住了。”

“我不是最强了。”

“……”明凯看着戏台上的灯影,还是不回答,下一秒那孩子竟扑进了自己怀里,明凯被冲的闷哼了一声,年轻人的鼻涕眼泪都抹在自己衣服上,他没有防备这个。

“起来。”他冷着眼,语气中有怒意。

李汭璨只是不放,双臂甚至穿过腋下环住了他。“让我跟你去天王山,我会变强的。”年轻人牛犊一样把明凯抵在椅子上,明凯气笑了,李汭璨是不是谋划着就这么勒死自己,他觉的自己离窒息不远了。

“这个距离,我杀了你的几率有多大。”明凯用手掌作势切了切李汭璨的脖子。

李汭璨眨眼间拍开椅子,顺势退了出去,伏在几丈之外。

“你逃什么呀?我又不会真的杀了你。”明凯手中已经出现了一把短剑,很精致,很漂亮,看着真的不像能杀人的剑。

李汭璨不懂明凯的意思,他可能真的不准备杀自己,但也可能自己接近的那一刻,就已经变成了一堆烂泥,用三少那个胖子的话评价自己,李汭璨不过是个打手罢了,棋子懂不了执棋者的想法。

十五天前那个晚上,他败了,看到那个跟自己同样衣服同样身高的少年,他明白明凯接了两边的生意,而自己是失败的那一边。詹右使的血还溅在孩子稚嫩的脸上,那孩子却欣喜的望着李汭璨。“多前辈,我通过考验了吗?可以留在淀门一阵了吗?”李汭璨逃了,骑着最好最快的马,一刻不停的跑了七天。他狼狈的像条狗一样的,累倒在哪个还没问过名字的城市的马路上时,他的脑袋告诉自己,你要回去,你想明凯了。

回去的路,自是艰险万分,身为淀门首徒的李汭璨成了淀门的叛徒,他要经受的是半个世界的追杀,从以往同伴的血中,闻出和失望同样的腥臭,那些追杀越凶猛,李汭璨心下沉的越厉害,他挥剑斩出的所有攻击似乎都在刺向明凯的要害,心不稳,手也在抖。

他用了七天的时间逃走,又用了七天的时间杀回来,明凯只需要等着,忠诚的狗总会自己回家的,被明凯逮回来的时候,他觉的自己难逃一死,但真正看到明凯,他又觉得自己能永远做那个跟他最亲近的人。

Tbc.

突然发现我写的au背景下的明凯人设都是按照黑子眼中的明凯来写的,我眼里厂长是挺可爱一人儿,是那种没脾气,软软的,有些固执的萌萌人设来着。实话说就某些黑子眼中明凯的人设有些方面还挺带感的,又怂又贱,却杀人无形,厚黑专精,还玩弄人心于鼓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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